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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席:李玉清
副主席:李 毅 樊惠杰 王志勇 薄宝明
王文娅 王月娥 王庆荣
秘书长:张志义 |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印发〈忻州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忻市发 〔2001〕21号)精神,现制定忻州市政协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办公厅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政协委员视察、参观、调查、研讨、学习、培训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联络接待和来信来访工作。会同调研室做好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5、负责联系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县市区政协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政协履行职能中的 有关问题,协调关系,配合工作。 6、负责市政协开展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市政协机关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 7、负责市政协机关人事、财产、房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处理有关行政事务;负责市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市政协机关日常文、电、函的起草、审核、校印、收发、处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关机密文件的保管、传递、送阅工作。 9、负责政协系统港、澳、台胞和外事方面的工作。 10、负责各专门委员会有关事项的管理和工作条件的协调、保障。 11、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12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处级职数3名。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协办公厅设3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有关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协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承办以市政协或办公厅名义举办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和节日活动;负责机关来往文电传送,日常文、电、函的起草、审核、校印、处理,人事、文书档案管理和文印、通讯、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协大事记的征集、整理、撰写工作。 负责市政协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编制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规定;承办有关市政协委员人事方面的工作;负责职工培训和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有关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的管理;负责机关职工的调整、任免、考察、考核、奖惩的评议工作;负责职工的休假、福利工作;负责机关的计划生育和干部、工人的统计年报工作。 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和市级各民主党派行政经费的申请、转拨及财务报表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协机关的安全、保卫、消防、综合治理工作。 代行港、澳、台胞和外事方面的工作。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和侨务政策;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各界人士的联谊交友活动,增进共识,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同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促进我市同台、港、澳地区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交往,着力为我市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发展外向型经济牵线搭桥;承办上级交办的涉外事项。 负责市政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政协交办事宜,负责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编制5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科级职数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