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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指导下,在全市县、乡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静乐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上半年启动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截止2008年6月全部结束,整个乡镇机构改革进展平稳顺利,各阶段工作健康有序,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是在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以2007 年 11 月 8 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拉开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帷幕。整个改革涉及 14 个县市区( 含静乐县 ),188 个乡镇办事处(含忻府区三办)。这次改革, 乡镇党政内设机构进一步精简,减少了管理层次;乡镇事业机构作了大幅度的整合和调整,乡镇事业单位由原来的1092个,调整合并为258个,减少 834个,精减比例为76.37%;乡镇事业编制由原来的4569个, 精简473个,精减比例为10.35% 。上划县职能部门管理编制 787 个 , 乡镇保留 3309个,单从乡镇看,精减比例达到 27.58%, 由平均每个乡镇24.43 个,减少到 17.69个;乡镇的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定岗均在核定的行政和事业编制范围内分别进行;全市乡镇共分流人员851名。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二是各方面情况底清数明、政策配套; 三是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四是多次督促指导、认真进行验收。通过这次改革,我们在乡镇职能的转变和县乡事权的划分上, 在乡镇组织结构、执政资源配置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力推进了乡镇职能的转变,提出乡镇职能定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将乡镇职能划分为主要职责、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履行的职责和创造条件履行的职责,为乡镇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探索了有效实现形式。并完善对乡镇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提 出对乡镇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为乡镇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重心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调整了乡镇组织机构,优化了执政资源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