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忻事法公字(2008)第2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合格,其法人证书有效期延至2009年3月31日,现予公告。
证 书 号
单 位 名 称
刊登于2008年4月17日忻州日报第三版和2008年4月19日忻州日报第四版